只是话又说回来……
徐暮枳刚大学毕业考上研究生,年纪轻轻正是大有作为时,相什么亲相什么亲相什么亲?
肉丸被放在嘴里嚼得烂如稀泥,以往最喜欢的东西,今天竟然有些食之无味。
今日不是周一,加之徐暮枳第一天报到,非正式上岗,是以晚饭后毋需再返回电视台。但席津这个已经正式上岗的人却得苦兮兮地回工位加班加点。
饭吃到一半,席津便起身告辞。走时行色匆匆,却不忘给他们这一桌子学生结个账。
席津一离开,徐暮枳自然就坐得远了些。
余榆眼巴巴地瞧着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男生,偶尔佯装无意地一眼扫过去,又总是见他笑。
顶上的灯光投射下来,映衬得男生眼里星碎点点,像泛着涟漪的湖水。
小叔真乃绝色。
听说电视台对出镜记者有一定的颜值要求,形象利落正派的人相对更容易从中得到提升机会。
余榆想了想,觉得徐暮枳这张脸如若上镜,一定很有观众缘。
那那顿饭吃得心情七上八下,结束时已临近八点。
徐暮枳脚上的伤还没好,骑不了车,好在也没几步路,打算就这么慢慢步行回家。
那厢关小谢粘人,非得送徐新桐回家,将她摁在自行车后座,载着人就扬长而去。
余榆来不及叫停,刚到口边的建议愣是咽了下去。
她慢吞吞地扶好车,又慢吞吞地上座。脑海中浮现的全是徐暮枳一个人孤零零地瘸着腿在大街上慢慢走的萧条场景。
心中生出些许异样。
接着,下定决心似的,她回过头,对着不远处的人道——
“小叔,上来吧!”
“我带你回家。”
小姑娘清脆的声音含着令人难以忽略的坚定与安全感。
徐暮枳身形略顿,转过头来。
余榆干脆一鼓作气,骑到他身边停下,仰首笑了笑:“这段路虽然不算远,但走起来总还是要些体力的,腿伤万一又严重了怎么办?”
她害怕他拒绝自己,又赶紧补充道:“你放心,老余最胖的时候我都能带着他骑公园呢,你也没问题的。”
稀奇事儿。
徐暮枳抬眸,头一回正色打量起眼前的小姑娘。
没受过半点社会侵蚀的眼睛,清清亮亮的,还带着点天真无畏。不笑时瞧人,眼睛如同一只机灵的小鹿,笑时,便十分容易弯成一条流畅的弧线。
这么多年来,他习惯事事独立不求人,就算自己那粗心的侄女一溜烟跑了人,他也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妥——终究不是什么天塌下来的事儿,以前都这么过的。
可今日,冒出个一面之缘的小姑娘为他驻了足,体贴地将这些小事想了个周全。
在他沉默的那几秒钟里,余榆暗自攥紧了车把手,提心吊胆地幻想着他拒绝自己时的各种说辞。
她鲜少主动邀请人做什么事,这要是被拒绝了,会不会很丢脸?
到时候要如何收场挽尊?说一句“我开玩笑的”?算了,那样更傻了……
终于。
她看见他身形动了动。
却是眉头一挑,慢悠悠地说道:“谢了。老叔叔心系晚辈,怎么能让你一小孩儿出力?”
“……”
这么记仇,天蝎座的吧。
余榆难得窘了一下:“小叔我错了……”
口吻已经带着些讨饶的意味。
徐暮枳哂笑。
小姑娘不禁逗,真好玩。
要是再这么不依不饶下去,免不得叫人以为是他过分欺负人。
到底还是没忍心,说了实话:“这个时候车来人往最高峰,我怎么敢让你带人上路?”
高建路这一带是榆市最大商业中心之一,交通复杂,又是晚上七八点正值娱乐高峰时,他总不能盲目信任小朋友的一面之词,草率地把两人的安全都搭上去。
“那……那我陪你吧。”余榆点了点头,赶紧跳下车,将车挪在一旁:“晚上吃太多,正好消消食……走吧。”
那模样,是铁了心地要陪他。
其实多出个人陪着说说话聊聊天也没什么不好,更何况是个挺有意思的小妹妹。
徐暮枳收回眼,唇角轻翘,轻笑两声后,眸中缓缓漾出几许温意。
什么都没说,转了身往前走去。
那速度很慢,就是在等着她追上去。
余榆见状,心中一喜,推着自行车噌噌几下就追上了前。
还是那条路,还是他们俩。
虽他们总从其他人嘴里听说彼此,但严格来说,这是他们的第二次见面。
不过还好,他们之间没有余榆想象中那样词穷。徐暮枳的职业素养至少可以让他们不冷场地频繁交流。他进退有度,她紧随其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的契合程度不错,哪怕他们差了六岁。
“桐桐的笔记本上偶尔会出现一个叫做「鱼鱼」的人,鲈鱼的鱼……是你吗?”徐暮枳问道。
“嗯,”余榆藏了私心,有意强调:“我的小名就叫「鱼鱼」,和本名同音。”
说到这里,她特意重复念了一遍自己的名字。
李书华女士说过,念她这个名字时,总会嘟起嘴。喜爱她的人会将它反复挂在嘴边调侃回味,不喜欢她的人,就会恼火于她这个念起来充满爱意的唇形。
余榆。
鱼鱼。
我叫余榆哦。
“喜欢周杰伦?”她听见他又问道。
余榆有些意外,也有点惊喜:“小叔怎么知道?”
“桐桐以前拜托我替她买过专辑,从北京邮寄给她,说是要送给她的鱼。”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徐新桐口中那个“鱼”是个什么情况,也没多问,孤身外出,在天寒地冻的北京城里绕了两三天,最后在一家偏僻的书店里买下了最后一张实体专辑。准时寄到榆市的时候,徐新桐当晚就致电给他,说她的鱼特别特别特别喜欢,我们都爱您噢小叔。
徐暮枳彼时没往心里去,如今再去回想这些事,竟碰撞出些许微妙。
他还记得,那张专辑叫《十二新作》。
一张在数字音乐快速兴起的时代,却让他几乎跑遍了北京所有书店、唱片店的实体cd。
余榆只知道那张专辑是徐新桐千辛万苦废了一番心力才送到他的面前。可没成想,竟是他买来的。
等着红绿灯时,她有空放开了自行车,双手交握,脑袋一歪,像迪士尼的小公主:“那你开心吗小叔?你参与了一个小姑娘和她的杰伦人生最重大的时刻,以后我都会记得您、感谢您、爱戴您~”
说这话时,他们已经慢慢走出最繁华拥挤的路段,树林丛遮挡住路灯与霓虹灯牌,只依稀氤氲出几缕模糊的五彩光亮。不远处露天的广场上坐着几桌吃火锅的人,他们划着拳,欢呼又吆喝,成为他们之间唯一的背景音。
这么耍宝的话,换成徐新桐早不知被损了十万八千里。可那天徐暮枳一转头,看见小姑娘亮晶晶的大眼睛,忽然就有些心软。
他哼笑了一声,伸出手,替她撑住歪歪斜斜的自行车:“所以呢,杰伦又能为我实现什么愿望呢?”
对方的话藏着隐约的玩笑,语气中掺着几分漫不经意的懒散。还是昨日那样,只是瞧她一个小姑娘,故意拿话茬揶揄她引导她,调和二人的可能冷场的气氛。
而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余榆想,恐怕自己不论回答什么,他都有办法接上,叫她面子上好过。
可她不愿这样被动。
前方绿灯亮了。
“杰伦不能,但阿拉丁能。”
余榆从他手中将自行车接过来,与他一起并肩走在流水一般的马路人群:“明天周一,小叔正式实习到岗,余榆祝小叔明天旗开得胜,未来更是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天知道,这句话已用尽了她贫瘠而虚无的词汇库。
而就在她话音落下,旁边的树丛角落里便响起一声清脆的:“喵呜——”
有只流浪的小猫躲在底下。喵得恰到好处,仿佛赞同余榆,与她一并为他加油助威。
徐暮枳被逗,低促地笑起来。
那笑声听着有些挠耳朵,痒。
于是余榆也跟着笑了。
藏匿在夜色中的唇角有明显上扬的痕迹,她悄悄地望向他,不住地看向他,仿佛要从他愉悦的脸色中提取出一缕属于自己的颜色来。
半个小时的光阴倏而一晃,一段路总有走到尽头时。
徐新桐的家在另一栋楼,分别时,余榆紧握着手机,看着徐暮枳忐忐忑忑,欲言又止。
“小叔——”
咱俩加个微信吧。
“嗯?”
对方的视线扫了过来,余榆莫名一怂,到嘴边的话就变成了:“……明天早上我想吃学校门口的香菇瘦肉粥,你替我转告桐桐,人多,记得早点。”
“行。”
徐暮枳刚大学毕业考上研究生,年纪轻轻正是大有作为时,相什么亲相什么亲相什么亲?
肉丸被放在嘴里嚼得烂如稀泥,以往最喜欢的东西,今天竟然有些食之无味。
今日不是周一,加之徐暮枳第一天报到,非正式上岗,是以晚饭后毋需再返回电视台。但席津这个已经正式上岗的人却得苦兮兮地回工位加班加点。
饭吃到一半,席津便起身告辞。走时行色匆匆,却不忘给他们这一桌子学生结个账。
席津一离开,徐暮枳自然就坐得远了些。
余榆眼巴巴地瞧着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男生,偶尔佯装无意地一眼扫过去,又总是见他笑。
顶上的灯光投射下来,映衬得男生眼里星碎点点,像泛着涟漪的湖水。
小叔真乃绝色。
听说电视台对出镜记者有一定的颜值要求,形象利落正派的人相对更容易从中得到提升机会。
余榆想了想,觉得徐暮枳这张脸如若上镜,一定很有观众缘。
那那顿饭吃得心情七上八下,结束时已临近八点。
徐暮枳脚上的伤还没好,骑不了车,好在也没几步路,打算就这么慢慢步行回家。
那厢关小谢粘人,非得送徐新桐回家,将她摁在自行车后座,载着人就扬长而去。
余榆来不及叫停,刚到口边的建议愣是咽了下去。
她慢吞吞地扶好车,又慢吞吞地上座。脑海中浮现的全是徐暮枳一个人孤零零地瘸着腿在大街上慢慢走的萧条场景。
心中生出些许异样。
接着,下定决心似的,她回过头,对着不远处的人道——
“小叔,上来吧!”
“我带你回家。”
小姑娘清脆的声音含着令人难以忽略的坚定与安全感。
徐暮枳身形略顿,转过头来。
余榆干脆一鼓作气,骑到他身边停下,仰首笑了笑:“这段路虽然不算远,但走起来总还是要些体力的,腿伤万一又严重了怎么办?”
她害怕他拒绝自己,又赶紧补充道:“你放心,老余最胖的时候我都能带着他骑公园呢,你也没问题的。”
稀奇事儿。
徐暮枳抬眸,头一回正色打量起眼前的小姑娘。
没受过半点社会侵蚀的眼睛,清清亮亮的,还带着点天真无畏。不笑时瞧人,眼睛如同一只机灵的小鹿,笑时,便十分容易弯成一条流畅的弧线。
这么多年来,他习惯事事独立不求人,就算自己那粗心的侄女一溜烟跑了人,他也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妥——终究不是什么天塌下来的事儿,以前都这么过的。
可今日,冒出个一面之缘的小姑娘为他驻了足,体贴地将这些小事想了个周全。
在他沉默的那几秒钟里,余榆暗自攥紧了车把手,提心吊胆地幻想着他拒绝自己时的各种说辞。
她鲜少主动邀请人做什么事,这要是被拒绝了,会不会很丢脸?
到时候要如何收场挽尊?说一句“我开玩笑的”?算了,那样更傻了……
终于。
她看见他身形动了动。
却是眉头一挑,慢悠悠地说道:“谢了。老叔叔心系晚辈,怎么能让你一小孩儿出力?”
“……”
这么记仇,天蝎座的吧。
余榆难得窘了一下:“小叔我错了……”
口吻已经带着些讨饶的意味。
徐暮枳哂笑。
小姑娘不禁逗,真好玩。
要是再这么不依不饶下去,免不得叫人以为是他过分欺负人。
到底还是没忍心,说了实话:“这个时候车来人往最高峰,我怎么敢让你带人上路?”
高建路这一带是榆市最大商业中心之一,交通复杂,又是晚上七八点正值娱乐高峰时,他总不能盲目信任小朋友的一面之词,草率地把两人的安全都搭上去。
“那……那我陪你吧。”余榆点了点头,赶紧跳下车,将车挪在一旁:“晚上吃太多,正好消消食……走吧。”
那模样,是铁了心地要陪他。
其实多出个人陪着说说话聊聊天也没什么不好,更何况是个挺有意思的小妹妹。
徐暮枳收回眼,唇角轻翘,轻笑两声后,眸中缓缓漾出几许温意。
什么都没说,转了身往前走去。
那速度很慢,就是在等着她追上去。
余榆见状,心中一喜,推着自行车噌噌几下就追上了前。
还是那条路,还是他们俩。
虽他们总从其他人嘴里听说彼此,但严格来说,这是他们的第二次见面。
不过还好,他们之间没有余榆想象中那样词穷。徐暮枳的职业素养至少可以让他们不冷场地频繁交流。他进退有度,她紧随其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的契合程度不错,哪怕他们差了六岁。
“桐桐的笔记本上偶尔会出现一个叫做「鱼鱼」的人,鲈鱼的鱼……是你吗?”徐暮枳问道。
“嗯,”余榆藏了私心,有意强调:“我的小名就叫「鱼鱼」,和本名同音。”
说到这里,她特意重复念了一遍自己的名字。
李书华女士说过,念她这个名字时,总会嘟起嘴。喜爱她的人会将它反复挂在嘴边调侃回味,不喜欢她的人,就会恼火于她这个念起来充满爱意的唇形。
余榆。
鱼鱼。
我叫余榆哦。
“喜欢周杰伦?”她听见他又问道。
余榆有些意外,也有点惊喜:“小叔怎么知道?”
“桐桐以前拜托我替她买过专辑,从北京邮寄给她,说是要送给她的鱼。”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徐新桐口中那个“鱼”是个什么情况,也没多问,孤身外出,在天寒地冻的北京城里绕了两三天,最后在一家偏僻的书店里买下了最后一张实体专辑。准时寄到榆市的时候,徐新桐当晚就致电给他,说她的鱼特别特别特别喜欢,我们都爱您噢小叔。
徐暮枳彼时没往心里去,如今再去回想这些事,竟碰撞出些许微妙。
他还记得,那张专辑叫《十二新作》。
一张在数字音乐快速兴起的时代,却让他几乎跑遍了北京所有书店、唱片店的实体cd。
余榆只知道那张专辑是徐新桐千辛万苦废了一番心力才送到他的面前。可没成想,竟是他买来的。
等着红绿灯时,她有空放开了自行车,双手交握,脑袋一歪,像迪士尼的小公主:“那你开心吗小叔?你参与了一个小姑娘和她的杰伦人生最重大的时刻,以后我都会记得您、感谢您、爱戴您~”
说这话时,他们已经慢慢走出最繁华拥挤的路段,树林丛遮挡住路灯与霓虹灯牌,只依稀氤氲出几缕模糊的五彩光亮。不远处露天的广场上坐着几桌吃火锅的人,他们划着拳,欢呼又吆喝,成为他们之间唯一的背景音。
这么耍宝的话,换成徐新桐早不知被损了十万八千里。可那天徐暮枳一转头,看见小姑娘亮晶晶的大眼睛,忽然就有些心软。
他哼笑了一声,伸出手,替她撑住歪歪斜斜的自行车:“所以呢,杰伦又能为我实现什么愿望呢?”
对方的话藏着隐约的玩笑,语气中掺着几分漫不经意的懒散。还是昨日那样,只是瞧她一个小姑娘,故意拿话茬揶揄她引导她,调和二人的可能冷场的气氛。
而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余榆想,恐怕自己不论回答什么,他都有办法接上,叫她面子上好过。
可她不愿这样被动。
前方绿灯亮了。
“杰伦不能,但阿拉丁能。”
余榆从他手中将自行车接过来,与他一起并肩走在流水一般的马路人群:“明天周一,小叔正式实习到岗,余榆祝小叔明天旗开得胜,未来更是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天知道,这句话已用尽了她贫瘠而虚无的词汇库。
而就在她话音落下,旁边的树丛角落里便响起一声清脆的:“喵呜——”
有只流浪的小猫躲在底下。喵得恰到好处,仿佛赞同余榆,与她一并为他加油助威。
徐暮枳被逗,低促地笑起来。
那笑声听着有些挠耳朵,痒。
于是余榆也跟着笑了。
藏匿在夜色中的唇角有明显上扬的痕迹,她悄悄地望向他,不住地看向他,仿佛要从他愉悦的脸色中提取出一缕属于自己的颜色来。
半个小时的光阴倏而一晃,一段路总有走到尽头时。
徐新桐的家在另一栋楼,分别时,余榆紧握着手机,看着徐暮枳忐忐忑忑,欲言又止。
“小叔——”
咱俩加个微信吧。
“嗯?”
对方的视线扫了过来,余榆莫名一怂,到嘴边的话就变成了:“……明天早上我想吃学校门口的香菇瘦肉粥,你替我转告桐桐,人多,记得早点。”
“行。”